畜禽肉制品加工使用配
畜禽肉制品加工使用配料带入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问题
加工畜禽肉以及制品使用的辅料马铃薯淀粉,配料信息为马铃薯、焦亚硫酸钠,问题如下:1.依据GB2760查询 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不能使用于畜禽肉产品及其制品加工,但符合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要求,依据GB7718“4.1.3.1.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 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4.1.3.1.4 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 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请问:1.配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在最终产品中是否起工艺作用?如何判断,是依据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 25%吗?是否需要展开配料信息标注焦亚硫酸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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