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用茶菊花茶检出二氧化硫含量0.032g/kg 被检测机构依据gb2760-2014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询根据代用茶最新国家标准 二氧化硫含量不得高于0.1g/kg产品供应商第三方检测报告依据标准为GB/T 18862-2008 二氧化硫含量不得高于0.1g/kg 检测判定合格检测报告含量为0.053查询了几乎所有关于代用茶的行标省标和相应的国标 基本判定的指数为0.1g/kg仔细翻阅gb2760-2014中没有关于代用茶 二氧化硫使用量及残留量的标准 但是从逻辑上判定“不得使用”和“不得检出”两者是不能相等的毕竟还有带入原则在天然植物中二氧化硫含量本身具有一个天然的残留底植 查询相关文献及学术报告 在植物中硫化物的天然抵制最高可以达到182mg/kg现地方卫生厅要依据gb2760-2014 判定二氧化硫为不得检出 做出处罚作为企业觉得完全不可接受 依据现在的食品安全法 起始处罚标准就为5万 真是瞎扯淡个大神看看应该如何申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