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关于过度包装的计算问题

在今年4月1日即将执行的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表1中“其他食品”应执行 =45%的包装空隙率,另外还有一个备注:“当内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ml或30g,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而且在GB23350中“包装空隙率”在3.4项中被定义为“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如果一款产品是调味料,以大罐包装,罐内有60个小袋,每袋为1g。那么这个空隙率应该按75%的标准呢还是45%的标准呢?如果按45%的标准,那么,“当内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ml或30g,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这句话应该作何解释呢?有哪位大虾可以帮忙解读一下?
3人参与回答
,食品操作工 2019-03-18回答
我的理解是: 首先是 大罐包装的,则空隙率应该按45%计,大罐包装内有小料包装的,则小料包装每袋为1g的,则小料包装空隙率应该按75%计.
,中药/食品检测员 2019-03-18回答
我理解是:不超过75%。你内包装单件包装不是才1G,这个当然是指30g以下的啦。
,食品项目销售工程师 2019-03-18回答
备注的意思就是特殊的情况下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执行,所以应该区别对待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