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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32条的讨论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者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该条款中有食品类别事项的改变未申请变更,只需要警告。这是什么意思?我只有A类别的生产许可,然后我生产了b类别的产品。是不是只需要警告我?我应该不算无证生产吧?无证生产罚款多了急等
5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验员 2019-03-20回答
不能无证生产。
,烘焙食品厂长 2019-03-20回答
实际看监管怎么处理吧
,食品电销 2019-03-20回答
感觉是打擦边球吧。比如大米生产企业许可证上只有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如果生产了糙米。可能就适用这条。毕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都是同样的。
,实验员 2019-03-20回答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无证生产行为来说这条基本用不上。
,食品检测事业部负责人
2019-03-20回答
这里说的是该申请变更未申请的,和无证生产两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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