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办发文对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涉及工商总局的调整事项主要有: 一、将工商总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商总局不再保留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相应核减机关行政编制和司局级领导职数。 二、明确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两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问题:1、通知中只说明了保健食品,由药监审查,工厂监督,普通食品的广告呢?是药监还是工商?2、标签也是属于广告的一种,以后食品标签工商是否还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