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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产品生产日期问题

最近遇到个棘手的问题:客户投诉说我们的咖啡豆色差较严重,要求退回来,退回后我按不合格品流程处理,但因色差只是感官问题,通过挑选可以解决,因此我们决定通过返工挑选来处理,但新挑选产品的日期该打哪天的,就存在分歧了,所以来这里向大家求教。
4人参与回答
,质量研究员 2019-05-02回答
国质检食监[2006]6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一、回收食品的界定  回收食品包括:  (一)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三)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二、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回收食品(无论是否超过保质期)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的;这是否属于回收食品?
,市场推广经理 2019-05-02回答
是回收的要是报废了 估计谁都接受不了算不算潜规则?
,保健食品厂长 2019-05-02回答
这个肯定是打之前的日期,而不是返工的日期!
,食品检验员 2019-05-02回答
这种现象不知道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不合格品控制要进行完善了,如果产品是刚刚发货到经销商那里退货回来还相对好说些,但如果是经销商存放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色差而退货回来的,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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