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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部采购合格率问题

采购部质量目标中原料采购合格率定在95%以上,但采购部反映每个月都不能达到,甚至差距很大,原因是原料A的水份没有达到采购标准要求的那么低,所以品管部判定为不合格原料,最终的处理是让步接收,扣除供应商相应的水点的费用。基本上每批都如此,所以每次都因为这个原料的水份不达标而达不到合格率95%。其实此原料的水份对于产品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产品的工艺是有一个干燥过程的。采购部也寻找过其他供应商调查到原料A的水份普遍都是这么高的,所以换供应商也没有必要了,他们提出水份不达标是不是不应该判定为不合格呢?我的想法是能不能修改一下采购标准,把水份定高一点,那么就能达标。 向各位求教一下,谢谢!!!
3人参与回答
,食品化验员 2019-05-04回答
你们可以制定个标准,那些是必要指标,不能让步接收!那些是可以让步接收的!!
,食品化学工程师 2019-05-04回答
其实这个就是标准与实际不符和不适用的问题,我想谈谈以下几点看法:1、制定标准,本质上为了可行、有效,在制定标准时需要与采购部、研发部、生产部包括供应商一起达成统一有效、可行的数据作为标准,但前提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标准。2、如果原料让步接收不影响或者影响不大,那么厂家究竟能不能改善,如果不能改善,那么此种原料就得从标准上进行修订,然后采购直接在价位上调整,如果厂家能够做到,那么就有三次让步,当达到三次让步后就应转入加严处罚及检验,不行就到最后一步,淘汰供方。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5-04回答
标准要有范围的超出范围了就是不合格,没有超出的,就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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