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我们公司是生产
大米的,因为种植方式不同,给大米分出了系列,现在进商超,商超要求出据质检部门检测包装合格的证明,我们拿包装去检测,被告知因为正面产品名称字号大小不一样,所以不合规。我现在想请教:1.我们的包装系列的名称,还有大米的品种的名称,还有大米,这三处的字是不同的,这些要变成相同大小,相同颜色的字吗?2.现在
包装设计为了精美,很多产品名称,都是不同大米的字体的。这个被不允许吗?3.我经过对7718的学习,认为是容易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下,字体大小,颜色不同是不合规的,可是我们并未误导消费者。系列的名字可能会有误导的嫌疑,但是系列的名字字体小。比其他两项的字体小。例如,我们系列的名称叫致优,可能会有人感觉误导消费者,可是我们产品的品质评定就是优质一等。这个算是误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