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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校准时遇到的问题

比如说电子秤我用标准砝码去校准时,如果有偏差,那么这个偏差是多少就是可以接受的?再比如说温度计,当用检定合格的标准温度计与待测温度计进行对比检验时,如果有偏差,那又是多少是可以接受的?然后这个误差如何尽心修正? 哪位高手知道?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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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采购 2019-05-12回答
1. 校正基准:选用外校合格的砝码.2. 教正环境:常温常压静止两小时3. 校正步骤:校正前:目测电子称,不得有影响计量精确度的外观缺陷;检查电子称的电子显示数字是否清晰;电源线变压器表面是否有损坏.校正中:将电子称平放在平台上,将其调至水平状态;用外校合格的砝码进行校正,分别取电子称量程的20%、50%、90%作为校验点;取用砝码要轻拿轻放.校正后:如有异常,转交外校停止使用.备注:显示值与砝码值误差不得超过下表为合格.量程 量程≤300g 量程≤5Kg 量程50Kg限值误差 ±0.2g ±2g ±40g温度计内校程序1. 校正基准:选用外校合格的温度计校正.2. 校正环境:常温常压静止两小时3. 校正步骤:校正前:检查温度计外观有无破损等缺陷;检查温度计刻度线是否清晰可见;校正中:将待测温度计与外校合格的温度计置与三种不同的温度环境下,分别将两温度计的示值进行比较,记录误差值;放入不同的环境后停留至少半个小时以上,才可以进行比较鉴定.校正后:温度计如出现异常,应交外校.备注:判定标准量程为≤110℃以下,误差不超过±2℃量程为110℃~3002℃,误差不超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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