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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投诉,为难的处理!大弟子来看看

起因:一家网店销售 金盏菊但金盏菊 不再药食同源目录里面 遭到投诉 我们头大了:1金盏菊 确实不在药食同源目录名单上 但又不属于药品 也不属于保健品分类 2金盏菊属于菊科类植物,药食同源目录里面有菊花这个该怎么处理呢,依据又是什么?我嘞个去!求救?
6人参与回答
,食品化验员 2019-05-20回答
哪个大弟子?
,食品检测工程师 2019-05-20回答
“起因:一家网店销售 金盏菊”,人家销售这个来做什么用啊?也没说清啊
,食品检测员 2019-05-20回答
这种情况不少,不止植物,动物的部分产品也有这种情况,感觉喊哪一方拿出实质证据,都有点困难。
,外贸业务 2019-05-20回答
嘿嘿,按非食用物质处理,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了!
, 销售工程师 2019-05-20回答
目前应归类为使用非食用物质,其实现在非食用物质法律法规规定有很多问题,落在誰头上才知道违法了,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
,食品安全员 2019-05-20回答
你们似乎有点喜欢使用在一般人眼里的新奇原料加工产品前面还问过松针是食品还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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