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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企标产品是否能够分装的问题

A生产企业生产的糯米粉粮食加工品(碾磨加工品)】,执行企标,例如:Q/CD 0001S-2018。B生产企业采购A公司的产品进行分装(审查细则明确允许分装)。那么B公司需要制定企标吗?如果B公司自定企标,跟A公司执行的企标参数一致,是否可行?
2人参与回答
,市场推广经理 2019-11-06回答
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监管确认。
,食品检测合同评审专员 2019-11-06回答
应该不能用A的企标,首先原料不用,A的原料是糯米,B的原料是糯米粉,其次是工艺不同,再者就是执行标准有不同,A可以粮食产品加工,但是B却是分包,属于定量包装,预包装食品;另外,保质期也不一样,B的保质期比A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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