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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保存,以啥标准为标准?

这个一个是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的附录里面的保存方法,另一个是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有些项目的保存要求完全不一样,以哪个为准?还有个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 里面也搞了一套保存规定。很多检测技术标准里面也有水样保存要求,哪个优先?如果是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检测的结果评价又用的是质量标准,如果未按质量标准里面要求的进行保存,这种数据是否有效呢?一般我们的按照比较复杂繁琐,并且期限较短的要求进行保存,做的笨点,但是较为规范。如果按照方便省事保存时间又长的标准里面要求的保存,是不是专家质询的时候也有据可循呢?另外请教个问题,较远的异地水样BOD5比较切实可行的保存方法应该如何做?
1人参与回答
,食品工程师 2019-12-16回答
根据你的问题,hj493是通用要求,显然有地下水规范时不适用,你的做法是可行的,尽可能符合多份标准,以较严者执行。不过要是我的话,我会采用最新版本的要求,即2017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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