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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产品和配料均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如果某终产品A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B(实际生产中未添加),限量是0.5g/kg,其复合配料C(占A的0.8%)也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B,其限量是2g/kg。终产品检测出食品添加剂B的量是0.3g/kg(实际生产未添加,可按照带入原则),如果按照带入原则算,已经不符合3.4.1 d“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但是其有符合终产品的限量,但是实际又未添加,这个如何界定?是否该判定不合格?以上,还请大佬们帮助。
11人参与回答
,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8-08-07回答
具体产品说出来,要不没法讨论。
,食品检验员 2018-08-07回答
是一款油炸膨化食品,小薯条
,食品技术主管 2018-08-07回答
反正没超过终产品的限量
, 销售工程师 2018-08-07回答
对的对的,如果按照最终的是不超标的。如果被国家抽检风险应该也不大呀,虽然标签中没标,但是我们可以把复合配料的配比稍微提高一点呀
,食品安全专员 2018-08-07回答
看带入原则是符合的,毕竟终产品并没有超出添加限量
,食品检验员 2018-08-07回答
终产品A允许使用添加剂B的情况下使用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合适吗?
,食品卫生经理 2018-08-07回答
只要不超标就没问题。细读一下3.4.2,个人理解的是作为终产品C的配料A,配料A不允许使用添加剂B,但是终产品C允许,配料A在指定只用于终产品C的情况下,只要不超过C的限量,都可以添加不允许添加的添加剂B;相比较3.4.2这么宽泛而言,3.4.1的规定,你说的ABC三个产品都没超限,肯定是合格的啊。一家之言,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包涵指正
,食品原料销售助理 2018-08-07回答
个人觉得没问题吧 最终还是合规的,不超标。一般说的代入原则 个人理解的是 不允许加的 代入了,
,食品检验员 2018-08-07回答
无论是带入的或添加的合并累计考虑都以符合某终产品A所允许的限量0.5g/kg要求
,食品安全专员 2018-08-07回答
不是复配添加剂。在A和B中都可以添加,因为实际生产未添加,标签上没标识。复合配料有国标且添加量少于25%,也不需要展开。
,食品研发专员 2018-08-07回答
个人觉得这个假设不成立,除非C是复配添加剂,复配添加剂的加入,等同于直接加入复配添加剂中的各种添加剂,需要分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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