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中 新食品原料低聚木糖 食用量和适宜人群标示问题
请教各位,低聚木糖属于新食品原料。在卫生部公告上有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3.0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请问是否必须在最终产品普通食品包装上标注食用量和适宜人群使符合新食品原料的适用范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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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GB 7718-2011:“按国家相关规定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其标签标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