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某款产品除由我公司自行组织生产外,亦曾委托过我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进行生产(手续全部齐全)。后因组织架构调整,该款产品又全部改由我司自行生产。与A公司委托合作期间,我公司曾印刷有一批产品标签,其上既有我司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也标注有A公司的同类信息。因合作关系终止后库存的标签较多,请问我司是否还可以我司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库存的产品标签?(注:产品上的批号代码会明示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为我公司;A公司可能会因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等因素,卫生许可证近期会予以注销)库存标签式样:我司(XX有限公司)(代码BJ)卫生许可证:xxxx生产许可证:xxxx产品标准号:xxxx生产批号/生产日期:xxxx保质期:xxxx产地:xx地址:xxA公司(代码KL)卫生许可证:xxxx地址:xxxx具体生产者名称见生产批号前两位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