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过切刀。激光等烧蚀类加工易产生烟雾等固体颗粒,食品级里面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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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商超渠道销售的产品,要求每种产品的每种销售单元上均有商品条码;2.商品条码需向企业所在地质监局申请,不能随意编制和使用;3.商品条码标准:《GB 12904-2008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我国目前使用EAN-13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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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回事。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出台之前,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只要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即可,出台之后,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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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标签比较声称,这个一般企业最好别在标签上出现。如果非要声称,最好花钱去做检验,工艺要稳定。否则是自找麻烦,埋下不合格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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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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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GB7718中的更明确一些,指出了是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食品,而食品安全法中未明确指出是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我认为暗中包括了非终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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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比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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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相关部门也是这么要求的,但是老车间已经很难改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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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卖的是成品又不是原料,加工过了营养成分不同了,信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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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需要办分装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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