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718-2011版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配料中复合配料 ...
现在有个问题很困惑在GB 7718-2011版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的4.1.3.1.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
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按照这个理解,凡是在产品中添加其它食品或者
农产品(只要不是由单一成分构成的,没有国标,行标或者是地方标准的)都必须标注上去,比如我在我产品上用到一种发酵
香肠(只有企标)那我要把这个香肠的名称标上去还要在后面括号里面标上该香肠的配料名称,我想添加剂应该不用标,因为香肠里的添加剂不在产品上起作用。不知道这样的理解对不对?想听听大家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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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标示应该是:香肠的名称,并在后面括号内按香肠配料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出来,添加剂也应该标示出来。你所理解的情况是在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不需要展示出来的时候,添加剂又不起作用的时候,就不用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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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把香肠里面的添加剂也标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