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研究GB 2760里面的带入原则 :“3.4 带入原则3.4.1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
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3.4.2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事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点食品的生产“我个人理解啊:这个带入原则中规定了比如速冻面
米制品中不允许添加
糖精钠,在速冻面米制品当中不允许直接使用糖精钠,但是如果某种配料中含有糖精钠可以使用,但是此配料中的糖精钠含量必须符合国家的要求,并且在最终产品中糖精钠是不允许检测出来的,但是可能会有,这时候是不是涉及到一个检出限的问题,比如在速冻面米制品当中糖精钠检出限为3.0mg/kg,因某种配料中含有糖精钠可能在终产品中检出了2.0mg/kg,小于检出限制3.0mg/kg,可以视为未检出。我这样理解对吗?另外谁能告诉我这些不允许添加的物质的检出限从哪里得出的呢?各位你们是怎么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