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字号大小的误导问 ...
在最新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中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这句话中所指的字号大小应该如何理解?我的理解是例如
草莓味
酸奶故意写成:“草 莓 味 酸 奶”利用字号大小误导消费者 那么配料表中,原料较多,两行排列食品添加剂排于第二行,因排版问题,字体宽度相较第一行略有缩小,但字高两行相同。这也算利用字号大小误导消费者吗?算是故意弱化食品添加剂标识,误导消费者吗?
2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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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算强调,把放大的配料添加量标出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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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小一致,别发生低级错误,给职业打假者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