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执行标准采用了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产地也位于地理标志保护区域,但产品没有经过地理标志保护认证(产品没有地理标志保护标识),对这样的产品我有2个疑问:1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他能随便使用吗?个人认为,名称应该是受保护的,认证了才能用(就是说原料、工艺、终产品都符合才能用) ;2.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能随便用吗?个人认为,标准采用也应该是受限的,应经过认证,确认符合了标准,才能在标签上标注。 之所以有这样的困惑,因为发现,在这个产区内,产品名称都使用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和执行标准,但有的有地理标志保护图标,有的没有。没有图标的,我不知他是想省这个认证的钱呢?还是某些过程不达标,所以我感觉这类产品有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