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司要做
葡萄干企业标准,按2762:铅的限量要求,葡萄干属于水果制品,限量为≤1.0.标准交专家组审核,说铅的限量要求错了,应该按
新鲜水果中浆果的要求来写,即≤0.2,同时写上污染物限量均以鲜品计,按失水率折算。我就问审核企业标准人员,2762的中附录A食品分类有一栏水果制品,下面分类有一栏叫
水果干类。我们不能按这个制定吗,对方却反馈此“水果干类”非彼“水果干类”,不是一样意思。苦于我手上没有铅含量的检测数据,不知道该如何解决。(说明:我们采购的原粒的客户制定的也是企业标准,他的铅含量要求写的就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