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寻求大家帮助,谢谢!1.怎么理解企业标准备案中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企业需对企业标准复审,怎样理解上述说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公告是不是属于规范性文件,如实施的只对跟
食品安全无关的质量指标做了修改,那还需对审查的企业标准进行重新修改么。2.且有些地方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方法中规定,如北京:在没有统一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前,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质量标准、食品
卫生标准、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属于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形。与食品安全无关的内容和指标,不属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内容。对2的疑问是,国家对某个产品的推荐标准是不是属于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如果该标准中新增了跟食品安全无关的内容和指标的理化指标,而我想制定某个产品企业标准,对此类指标是否需要纳入制定食品企业标准中,是强制要求的还是可以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