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个人认为这是
卫生标准)中规定有两类水,一是
饮用纯净水,二是其他饮用水,最后还强调了:“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但GB/T 10789-2015《饮料通则》(此乃基础标准)里是这样分类的,如图,我想如果是曾经的山泉水企业是等待国家制定“饮用
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标准吗?还是自己可以用这两个名字去做企业标准。请专家解答一下。谢谢![img]file:///C:\Users\Administrator\Documents\Tencent Files\87014162\Image\C2C\A{R3)97A}N1[GE}1O[J8K$J.jpg[/img][img]file:///C:\Users\Administrator\Documents\Tencent Files\87014162\Image\C2C\A{R3)97A}N1[GE}1O[J8K$J.jpg[/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