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味料里“是味精鲜度的三倍”是否违反GB28050
预包装
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解答里(六十七)关于比较声称的参考食品。参考食品是指消费者熟知的、容易理解的同类或同一属类食品。选择参考食品应考虑以下要求:1.与被比较的食品是同组(或同类)或类似的食品;2.大众熟悉,存在形式可被容易、清楚地识别;3.被比较的成分可以代表同组(或同类)或类似食品的基础水平,而不是人工加入或减少了某一成分含量的食品。那我看到很多调味料里说“鲜度是
味精的几倍”其实只是味精加了i+G达到了鲜度相乘效果,是不是违反了第三条中的人工加入或减少了某一成分含量的食品?假如我在
调味料包装中也加上这句话是不是会极大增加被投诉的风险?
7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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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这个鲜度如何定量呢?若无法定量,3倍如何实现,那么即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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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确实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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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优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9-03-22回答
鲜度不是营养成分,不适用于28050,但是这样标识必须有依据,必要要达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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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说只要是有依据的就可以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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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这句话和营养声称不搭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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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里“是味精鲜度的三倍”这些鲜味没营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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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鲜了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