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批复这个我相信不少人都看过,但是我感觉还是晕晕乎乎的不知道这个文件什么意思啊!!!你们有知道的吗浙江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卫〔2012〕33号)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列入《香辛料和
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质(罂粟种子除外),可继续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 二、列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尚未列入《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1-2008)的物品,如需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第一条: 是指的香辛料只能作为普通食品中的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吗?作为食品的原料可以吗?第二条:这个还是明白的,关于代用茶,很多人都用这个辛香料里面的东西来作为代用茶,但是看这个文件好像不能作为原料啊 ,只能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啊!!!!
3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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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没说,要拿什么香辛料泡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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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香辛料和调味品。。。算不算是食品?当然算,那还说什么食品原料不原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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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猪肉、淀粉、卡拉胶、香辛料(也可以写具体名称,如花椒、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