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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食品企业标签上行业标准未及时更正的处理

食用油企业,芝麻酱标签原标准LS/T3320-1996;现该标准是LS/T3220-2017.(该标准2017,12.20开始实施)请问,原标签是否可以再延用时间半年,即2017,12.20开始实施日半年以后? 未及时变更标签,违法具体的法律法规哪一条,该如何处罚?
2人参与回答
,食品化验员 2018-09-30回答
可采用加贴的方式来补救
,食品检验员 2018-09-30回答
食品安全法125: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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