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标准备案, 现在我们实际遇到的问题就是制定了一个产品的企标准备拿去备案,但省卫生厅说没有相应的国标不能备案。人家领导部门说让我们再学习学习食品安全法,其他省份的
企标备案办法不能作为参考依据,卫生部发的企标备案办法都废止了,不能作为参考。 我最近是重新看了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没有找到人家领导要求的“没有国标或地标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这句话”。 按理企标备案应该就是分2种情况:1是没有国标的要制定企标;2是有国标的要严于国标。现在领导部门就是硬把我们放第二点上套,企业该怎么破? 方案有几个,但是怕实施起来也有后续的问题,比如: 1、找一个可以参照的国家标准,比如
固体饮料的国标,先把企标备案下来;在生产许可申请的时候还是按照乳粉-
乳清粉的产品品种来申请增项;不知是否可行? 2、以没有国标产品企标,跨省区同集团其他公司申请备案,提交同集团企业证明材料,并附注企标适用于同集团内其他分厂。之前的企标备案办法里面有相关集团公司企标备案的规定,但废止后不知道是否仍然可行?我们省局说企标就是属地管理的,怕备案了之后不被认可。不知道有没有相应的依据可以支持?同时也担心生产许可相应的问题? 3、放弃备案,任企业这个项目黄了。 补充一下:要申请企标备案的产品名称是 :加油脱盐乳清配料粉。 各位老师同行们,有没有什么建议和指导?在线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