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家新开企业到省卫生厅备案标准,又碰到一个打不破的怪圈: 卫生厅要求备案企业在备案申请表上盖章,否则不予办理; 企业就傻眼了。 按照工商程序:新开企业先到工商进行企业名称预核准,给一个预核准书→企业凭此申报生产许可证→拿到生产许可证后→办理正式营业执照。 按照质监程序:企业先制定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试产品型式检验→凭工商予核准书申报生产许可证→审查通过→发证 现在的怪圈是:没有备案标准,不能申报生产许可证,没有生产许可证,拿不到营业执照,没营业执照,就没有公章,没有公章,就不能备案标准。 跟卫生厅商量,对方就一句话,我们已向卫生部反映,现在在等卫生部的批复,没有明确批复之前,我们就认公章。 企业主一气之下,在省城花钱刻了一个“公章”,备案材料就被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