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企业产品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为此制定的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需要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另一种是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的标准叫内控标准,以前规定这个内控标准不需要备案。然而,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说: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这条规定好像是说企业的两种标准都要本案,似乎表明内控标准也需要备案,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