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个保健食品,因为不是生产企业,想注册,但是处方中有一个辅料,共聚维酮,这个辅料不在保健食品辅料目录清单;但是在《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试行)》有收载“这个规定是2017年才出的”;最主要的是在2016年的时候,中科乐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乐仁牌丹参三七红景天片,国食健字G20160043”里面有共聚维酮,以下是它的处方“丹参、红景天、三七、
微晶纤维素、淀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羟丙甲纤维素、
聚丙烯酸树脂、聚乙烯醇、共聚维酮、
聚乙二醇6000、滑石粉、氧化铁红)”,现在在写申报资料,想请教下大家,共聚维酮能不能用于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如果可以,谁能指导下,应该依据哪个文件?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