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解释:标准判定是否合适,主要看原料和工艺是否符合,是否是这样?。现在想做蛋白素肉,找到一份标准SB/T10649-2012
大豆蛋白制品,其中,大豆蛋白制品定义为:以大豆蛋白(或膨化
豆制品)为主要原料配以相关的辅料,经浸泡(或不浸泡)、脱水(或不脱水)、斩拌(或搅拌)、滚揉、调味、成型(或不成型)、蒸煮(或油炸)、速冻(或不速冻)、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制成的食品。我们的工艺为:
膨化豆制品浸泡、脱水、油炸、调味、包装、杀菌,这个能用这个标准不?标准上定义的工艺有先后顺序之分不?实在不知道问谁了,麻烦知道的亲们给回答下。相关部门(质检、卫生局什么的)只给了判定依据(主要看原料和工艺是否符合),具体怎么判断不给说啊。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