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食健字的保健食品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与现行标准不一致怎么办?
我们有一卫食健字的
保健食品,就是无有效期的产品,批文附件也没有标准,02年获批的时候绿皮书(03年版)还未颁布,所以标志性成分
总黄酮的检测方法我们是参考文献自行研究的方法。两种方法检测出的总黄酮含量差一倍,想问一下现在我们使用原批准的检测方法是否合规?若不合规,应怎么办?这也无法申请标准变更啊,因为这个不是批文标注的内容。急盼回复!
3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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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楼主去查查“清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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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企业标准进行修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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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标准修订,按现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