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深圳南方都市报上看到这条题目,仔细深读后,觉得应该拿出来大家讨论一下,因为这是中国现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政府关心,老百姓也同样关心。大家来讨论一下吧,我先在这里提出一些个人观点:1、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食品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来源,每个人都非常关心它的安全问题,从消费者、企业、政府部门,大家都扮演者不同的角色,消费、生产、监管,每个环节都应该有人来负责,因为人命关天,道德不是践踏的,而是应该人人维护做到的,因此每个人都应对食品安全负责,消费者有知情举报权、企业要保证产品的质量责任,政府部门更是有预防、处置、监管等责任。2、食品安全谁是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当然是企业,企业自律、行业自律,才会降低主要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政府部门要对食品安全存在的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我这里所说的食品安全存在的潜在风险,是指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可能存在的风险,这是一个科学评估的过程。而监管和处置都应该有相应的程序,尤其是处置的时候,更要有健全明确的法律,合理的处置方法。3、分清权责,屡清思路,做好下一步工作。这些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从饮料笨超标、苏丹红、甲醛次
硫酸氢钠、孔雀石绿、宠物饲料的
三聚氰胺、甲胺磷中毒、三鹿奶粉事件等,我们都看到事后政府加大检测力度,监管力度。政府部门采取的这些政策都是好的,但不应该停留在做秀,秀给上级领导看,更主要的是对社会负责。针对这个情况提出以下几点: 一是完善法律,提高处罚力度。弥补法律中的漏洞,在香港,食物安全条例明确说明了,食品中允许添加物质及其使用范围,超出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后,政府部门会对违反法律的人提出检控。这里到不是说我们没有法律依据和程序,只是要看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严肃、认真、严格按照法律来进行处罚。还有就是处罚的力度,中国的处罚力度不痛不痒,普通的不符合
卫生标准要求,退货、销毁就可以,以次充好,顶多再多罚些款了事。涉及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处理上更是不透明,因此违法者做了什么,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根本无从所知。二是完善监管,提高执法能力。监管要讲方法,要主动,这是执法能力的集中体现。在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政府部门要开拓思路,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处理是一方面,那么,该如何在监管中发现问题,我想更重要。通过设置诚信制度、奖罚制度、举报制度等等,加强监管的机制,而不是要天天去企业看才会没问题,记住,中国人很聪明,向糊弄政府太容易了。该如何避免这些问题,就要完善我们的制度了。举例:举报制度,全社会的人都有责任在不同的环节去监督它,对举报的问题要重视,对举报人要保护,对蓄意提供虚假消息的要打击,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弱化一个环节都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三是正确面对问题。俗话说,百密一疏,有些问题确实是无法预防的,所以要求我们大家看到问题是要理性,要看是什么样问题,下一步该如何处理,如果处理不好,才应该追究政府的责任。现在出了问题,政府开会,相互推卸责任,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也是这样。我们的那些高官们,应该好好反思了,难道所有的事出了问题都应该胡总负责?国务院的三定文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我想胡总也是想给大家留面子,所以不原意把文件拿出来,臭骂那些部长。如果大家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不去捞过界,对自己的责任勇于承担,我想,中国的事情就好解决了,体制中的漏洞就会很容易弥补了。现在,遇到问题后,大家都要掩盖,好像有了问题就一定是政府的错,甚至政府要出面替企业、个人要掩盖,这正说明中国人一贯对待问题的看法,出了问题就是政府的责任。我们应该正视问题,出了问题后,关键是要如何解决,而不是逃避问题,这种处理方式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