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出厂检验吗 ...
食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出厂检验吗?举两个特殊的例子! 1、
大豆油、
核桃油等
食用植物油的产品标准将溶剂残留作为出厂检验项目,作为使用浸出油工艺生产的植物油进行溶剂残留的出厂检验是正确的,而使用压榨工艺生产的植物油也要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溶剂残留的检验是否有必要?如果不检,是否不符合标准要求?如果要检验,明明知道没有溶剂残留还要按照GB/T 5009.37规定的方法检验,是不是多此一举,浪费人力、物力、财力?2、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规定的干燥失重出厂检验项目,烘烤糕点和油炸糕点规定的其他类干燥失重指标分别是42.0g/100g和24.0g/100g。有些食品如桃酥、麻花等产品由于经过高温烘烤和油炸,其干燥失重已经小于10 g/100g,远远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42.0g/100g和24.0g/100g,通过手、口的感官就可以确定其干燥失重肯定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是否还要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GB 5009.3方法进行干燥失重的检验,这样下来还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通过以上两例子可以看出,食品出厂检验的目的是验证食品的出厂检验项目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如果能够直接确认或通过简单方法确认一些出厂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应该可以不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出厂检验!
4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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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和一些食品相关标准制定的不严密、逻辑性不强有关!一些检验人员过于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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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只是规定,具体怎么用,各家公司用起来肯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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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检,还要有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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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查到会处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