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回答 问题
提问 通知 消息

食品监管的两个问题

请教: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都会注明“仅对样品负责”等类似的意思,执法人员立案调查该如何将样品不合格转换成批不合格;2、对经营来路不明(1、不知道供货商是谁;2、供货商无许可证;3、供货商有证未查验)的食品该如何监管,如何处置这些食品,法律依据是什么;3、监督抽检,抽样过程中,要保证样品有代表性,那么如何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呢(有一些产品,有CCGF,按照CCGF,没有CCGF的,参照什么?),怎么确定抽样方案具有法律效力;4、案件稽查的抽样:抽样是要随机性,还是要有针对性;抽样是只要保证数量就可以?还是要根据标准抽?
3人参与回答
,食品营销总监 2019-04-12回答
监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太低,弱于生产商,对法规标准不了解。
,食品化验员 2019-04-12回答
呵呵! 理解呀!??要查处一个狡猾的食品违法者有多困难!
,食品研发 2019-04-12回答
只能说明无能。不能这样说吧,行政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关于证件的真伪,行政部门是不负责调查的。 况且,查清有些问题是要跨区域的,执法人员也没有职权呀。
 
问题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编辑推荐
 
21food
首页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3738199242
  • 微信咨询:
  •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本网官方微信
这是一条消息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