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谁了解GB 5009.3-2010 这个标准,请不吝赐教。标准文本在范围中写到: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中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 101 ℃~105 ℃下,不含或含其他挥发性物质甚微的谷物及其制品、 水产品、
豆制品、
乳制品、
肉制品及卤菜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100 g 的样品。 减压干燥法适用于糖、味精等易分解的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它原料的糖果,如奶 糖、软糖等试样测定,同时该法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0.5 g/100 g 的样品。蒸馏法适用于含较多挥发性物质的食品如油脂、香辛料等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 1 g/100 g 的样品。 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 1.0×10-3 g/100 g 的样 品,卡尔?费休库伦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 1.0×10-5 g/100 g 的样品。我就有不明白,是不是标准编写错了,为什么直接干燥法、减压干燥法、蒸馏法这三个方法适用范围中,既包含了样品种类,又包含了样品水分含量范围。而,卡尔费休法只有适用样品水分含量的范围,没有适用样品的种类呢?那到底什么样的样品,卡尔费休法才适用呢?请各位标准化坛里专家给予指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