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为了自身的利益却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举个例子吧,就为了企业一个标签上大小写的问题,让行政监管部门为此耗上几个月,回复了十几次公函。投诉之后,受理,现场检查、责令改正、召回整改、调解、不接受调解、终止调解,再举报到市,再投诉到县法制办,再投诉到工商药监质监,再去法庭一审,二审......然而,这样做真的对
食品安全有提升吗这还只是一个举报,如果多上几个,监管部门只需要应对举报就焦头烂额了,正常的对企业监管工作都将无法开展。到最后,食品安全出现了问题,导致生命安全受到伤害,辛酸又与谁人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