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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定性?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个这样的情况,一家食品经营店,店面有前后两部分,前部分货架上都是摆放了销售的食品,后部分也有货架,但实际用途是仓库,但没有仓库标识,在前后两份交界的地上(属于前部范围)发现放有过期食品,与过期食品混合放在一起的还有其他未过期食品,该处也没有任何过期待处理标识。查阅了之前通州类似的两个案例,这种情况是该认定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还是认定为“未按规定履行清理库存食品义务的行为”?
3人参与回答
,销售 2019-04-20回答
本文认为,认定为经营过期食品形为有这样以下情况:一、消费者不需销售人员同意可自行取货的区域的食品;二是销售货架或销售员不需辩识商品是否过期的区域;三、其他可认定消费者不须辩识商品是否过期即可完成购买的信任区域。
,食品检测市场项目经理 2019-04-20回答
我认为应该属于后者
,肉制品添加剂研发应用工程师 2019-04-20回答
消费者是否可以自由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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