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大家以下问题:1、我们做的一款饮料,是从另一家厂家采购的。那家是从牡蛎里面提取酶解成氨基酸,他们既做成品:牡蛎饮料。也做成浓缩液卖给我。虽然有成品,也有浓缩液,但他们的企业标准是一个,他们企业标准里定的指标是一些氨基酸含量大于一定数值。所以浓缩液中氨基酸中含量肯定也符合企业标准。从产品指标上讲,浓缩液是符合企业标准的。他们的配料表是:牡蛎,枸杞、
纯净水,
防腐剂等。我们现在的疑问是:1、我们该写“配料”还是“原料”?根据国标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3.1.1 的规定,加工过程使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可用“原料”来代替:“配料”2、我们的配料表或是原料表该怎么写呢? 我的原料是牡蛎饮料,是不是只能写牡蛎饮料?如果这样写又很奇怪。配料表:牡蛎饮料,水,
山梨酸钾?还是原料表:牡蛎,枸杞,水,山梨酸钾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