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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食品保质期都会留有一定余地,“保质期”是厂家标的,是一定程度上用来免责的。就像外国洗衣机上面会标有不能用来烹调、不能用于洗澡。其他楼上都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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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保质期”,那么食物上必定是包装好的,某处印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同时,它应当也印有“保存条件”。如果某食物要求:零上4度冷藏保存,但是实际上却保存在室温20度,那就会很容易坏。但是如果将其在零下20度冷冻保存,那么有效保存期限(可能)就会远远高于标注的保质期。一般来说,新鲜食物,尤其是那些保质期3天以内,甚至不足一天的,建议过期就不要食用。普通的情况,对于那些保质期数月的,在保存良好的情况下,一般过期一些都没问题。只是吃之前要仔细检查一下性状。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吃了保质期内的食物导致中毒或疾病,并且还有保留购物单据的话,是可以索赔的。过期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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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食物的刚到保质期时应该还是留有一定余地的,但是如果超过保质期太长时间建议还是不要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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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保质期,生产期什么的,其实都不准。有次看到个恶心的面包,明明都没到那天,居然生产期却是那天,无形中,保质期就长了几天。像面包这种东西最不能放了,保质期内肯定要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