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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奇葩投诉,给大家讨论讨论

最近收到一件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是营养标签上的能量含量数值表达单位表示错误(这句话是原话,就是读着有点太绕),具体讲就是热值单位标注为KJ,举报人认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正确标示的K应该是小写的,购买的费用是25.8元,要求赔偿各类损失4500元。请大家评评理,这法子企业咋活呢
8人参与回答
,食品实验室经理 2019-04-24回答
投诉倒没看出奇葩来,都说过无数次的问题了,还有企业会犯,我能说生产企业是个奇葩吗...
,研发员 2019-04-24回答
整改吧,但坚决不妥协,不要助长这种嚣张气焰
,标书专员 2019-04-24回答
新食安法规定这种属瑕疵,责令整改。
,食品添加剂外贸业务员 2019-04-24回答
说明,这社会,神经病的消费者和神经病的企业共存
,食品分析检测员 2019-04-24回答
这种情况责令整改呗,哪里用得着赔偿。
,食品开发专员 2019-04-24回答
应该不用赔偿吧,和当地质监局沟通下,参考上海市政府的那份公告
,食品化验员 2019-04-24回答
食安法要求赔偿的,新法有新规的
,食品业务拓展经理 2019-04-24回答
大小写的问题是老问题,你们还犯,打假的都懒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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