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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实验室CNAS认可时,人员社保问题请教/资质认定

如题,总部在A城市,已获CNAS资质,要在另一个省份的B城市建立实验室,在B城市有单独注册公司,但想以分场所的名义,扩项在A城市总部的名下,那人员社保是在B城市交,这样是否可行,需要什么证明材料,说明B城市公司与A城市公司的关系吗?设备fa票呢?请大神解疑,请同行各抒己见!
2人参与回答
,农产食品检测销售工程师 2019-06-23回答
我认为是可行的,社保就得在B城市交,没问题。
,采购员 2019-06-23回答
这个要咨询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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