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委托协议日期写在监测报告之后可不可以?/资质认定
由于环境监察支队收到一起信访纠纷,需要马上办理,监测站在收到支队口头委托的情况下,派监测人员到现场监测噪声,那天是2018.9.8,然后次日监察支队再派人补写监测委托协议,这样做可以吗?监测报告上委托日期写“2018.9.9(补)”可以这样写吗?
3人参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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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已落实,后补文字材料,时间写在当时也没错吧,双方认可协议内容即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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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现在也包括口头协议了当时没签字,事后补的时候要把事情说清楚,注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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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委托协议日期写在监测报告之后不妥,除非你们的监测工作程序等体系文件规定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先上车后补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