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消 息 湖北出台职称评定新政策! 湖北部分职业资格效力 可以直接等同于职称了 这意味着 职业资格与职称开始打通 以后评职称 方便多啦! 这13项职业资格与职称打通 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造价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注册验船师 注册计量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注册会计师 注册建筑师 建造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新政出台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 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13项职业资格,不能作为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依据,还需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评审,方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此次新制度的出台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壁垒。取得上述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即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还有机会晋升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 其他未对应的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根据《通知》,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卫生技术 经济 统计 会计(审计) 通信 计算机软件 出版 翻译 船舶 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用人单位聘任工作要这样做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主体,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长江云 编排:湖北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