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素类
保健食品,原始申报材料中过氧化值的检测单位是meq/kg与g/100g并提供两种单位的换算关系,现该标准已经作废,被GB5009.227代替。现行标准中未体现meq/kg,也未对meq/kg于g/100g、mmol/kg的换算关系。现产品需要委托生产,检测单位要求以现行标准检测并且仅仅出数据,不做判定,如果做判定的话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我公司同意修改过氧化值指标及单位。 但是如此一来就会存在检测报告过氧化值指标及单位均与原始批件中的指标不符 请教各位老师,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如何在保留批号的情况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