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加标回收计算中分母上的加标量要不要乘以标样纯度?(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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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意见是实际称取的标样量乘以标样纯度。加标回收是测定 加入的一定量的待测物的标准物 的回收率,如果加入的标样中有其他杂质,是不应该算入加标回收的公式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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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标准品的纯度,如果在99.5%以上,误差就很小了,可以忽略的。有些对照品纯度较低,肯定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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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到的具体公式是: (G1+G2)×A1-G1×A2加标回收率% = —— —— —— —— ——×100 ? G2? 式中:G1——实际称取的试样量,g G2——加入标样量g,也就是没有乘以标样纯度的实际称取的标样量, A1——加标分析后被测组份的含量,% A2——试样中被测组份的含量,%我觉得分子上G2是不应该乘以标样纯度的,分母上加标量G2是应该乘以标样纯度的(标样纯度99.6%),不知道大家觉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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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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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该是纯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