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标准上给出的方法检出限对我们做实验意义不大,毕竟是08年的标准,可以理解为按照当时的实验方法,仪器条件做出来的方法检出限,其实对于现在来说只是一个参考。而我们遵照标准(浓缩倍数),用我们现在的仪器(高灵敏度)做出来的方法检出限怎么样都会低于标准中给出的方法检出限。所以,从一开始方法验证的时候,就应该确定一个自己的方法检出限,填在原始记录上并注明。而有些标准比如5009.19标准中给出的方法检出限好像很低(记不清了),假如自己做出的方法检出限达不到,这时候可以适当增大浓缩倍数以符合标准(至少不低于)。2763中的限量是很有意义的,用来指导判定,但检出限比限量大明显不合适,所以我们一般不会填写标准中给出的检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