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10 清洗(瓶、盖)车间和灌装车间? 5.6.10.1 清洗及灌装车间应密闭并设
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温度调节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5.6.10.2 应采用合理的机械通风设施,确保气流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 5.6.10.3 清洗车间应为10万级
洁净厂房,灌装车间应为1000级洁净厂房,或全室10000级,生产线局部100级。 5.6.10.4 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造应符合GBJ73-84洁净厂房设计范围的要求。? 5.6.10.5 清洗及灌装车间的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湿度以控制在50%以下为宜。 5.6.10.6 灌装车间的建筑结构及内部设施应能防潮、防尘、便于清洗消毒。? 5.6.10.7 洁净车间入口处应分别设有人员和物料的净化设施。? 5.7 废水、废物排放系统? 5.7.1 必须设有废水、废物排放系统。? 5.7.2 所有废水排放管道(包括下水道)必须能适应废物排放高峰的要求,且建造方式应避免对矿泉水的污染。? 5.7.3 将废物从厂区内清除之前,应设有密闭式废物贮存设施,其设计应能防止有害 GB 16330-1996 动物、昆虫的侵入,并且避免对
天然矿泉水和厂区环境的污染。? 5.8 设备、工器具和管道? 5.8.1 凡接触灌装用矿泉水的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和不至于改变原天然矿泉水水质的材料制作(宜用不锈钢材料),表面应光滑、无吸附性、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 5.8.2 与灌装用矿泉水接触的设备、管道应边角圆滑,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不渗漏,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 5.8.3 灌装用矿泉水输送管道应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排污和消毒。 5.8.4 灌装用矿泉水与其他生产用水的输送管道和设备应彼此间完全分开,无交叉接触。不同用途的供水管道应涂以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 5.9 卫生设施? 5.9.1 洗手消毒设施? 5.9.1.1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地点,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按每10人一个设置,并不得少于2个。? 5.9.1.2 洗手设施还应设有免关式洗涤剂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装置(热风、消毒纸巾等)。? 5.9.1.3 生产车间进口处必须有与通道等宽,长1.5m以上的鞋靴消毒设施。 5.9.2 设备和工器具消毒设施 生产车间内应配置设备和工器具的消毒设施。设备和管道的清洗消毒建议使用CIP洗消系统1)。 5.9.3 更衣室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 5.9.4 沐浴室? 5.9.4.1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匹配的淋浴室,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20人设置1个,并不得少于2个。 5.9.4.2 淋浴室应设置通风排气设施以保持相对负压,必要时设置采暖设备。? 5.9.5 厕所? 5.9.5.1 厕所设置应有利于生产和卫生,其数量和便池坑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情况适当设置。 5.9.5.2 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洗手设施和干手装置,其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 1) CIP(cleaning in place): 指与生产设备和管道相连接,并能自动对生产设备和管道进行清洗消毒的装置。 GB 1633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