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整理相关的文件资料,有一个关于成品熟制后冷却的问题经常有涉及。特意拿出来和大家探讨一下:目前国内能查到的所有规范、标准、案例,对于餐饮业中熟制食品冷却的要求基本是熟制后2小时内降温至10℃以下。在这里熟制后的中心温度基本上是>70℃的,部分
酱汁汤汁会≥90℃。问题来了,在
中央厨房可以通过不计成本的引入大型
制冷设备用于食品熟制后的降温,一般的餐厅哪怕是大型餐厅,谁能做到?如何做到?反观美国餐饮协会对这一流程规定则为食品熟制后,中心温度因产品而定,基本要求是≥60℃,要求2小时内降温至21℃以下,4小时内降温至5℃以下,同时规定前一步的降温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后一步的降温如果两步总时间不超过6小时也是允许的,这样是不是显得更合理一些?也更适应餐厅的设备加工能力。以上是个人收集资料后的疑问,希望大家有不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