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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执行标准的标示问题

各位大哥、大姐,小弟现在碰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公司生产的糖果是用凝胶糖果与充气糖果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糖果,在做标示的时候,我把两种标准全部写在了执行标准一项内,不知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当如何标示?
5人参与回答
,研究员 2018-08-30回答
主要是你所执行的标准是哪一种即可,标识种类的目的是为了别人知道你所执行的标准因此,如果全写上肯定是不对的
,食品研发工程师 2018-08-30回答
糖果应该是申请QS的QS申请的时候执行什么标准你就写哪个标准不能执行两个标准
,保健食品注册主管 2018-08-30回答
感谢 现在已经解决,在求助质检部门时,得到了答案,就是分开标明所执行的标准。即凝胶糖果注明执行SB10021,充气糖果注明执行SB10104,在糖果类型注明是凝胶糖果+充气糖果。
,实验员 2018-08-30回答
一个产品上有两个执行标准肯定是不对的啦。建议你制订自己的企业标准,这样比较好操作。
,食品开发专员 2018-08-30回答
应该定个企业标准比较好。糖果分类中,最后一项是其他糖果。这就是标准在制定时,给企业预留的空间。标准一定要备案后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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